為進一步加強我州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實農村學校師資力量,提升農村教育質量,根據《省教育廳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19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師發〔2019〕74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通過實施國家、縣“特崗計劃”,逐步解決我州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逐步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和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二)2019年,全州安排“特崗計劃”指標899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720名,縣“特崗計劃”179名(具體指標分配詳見附表)。
二、工作原則
(一)“特崗計劃”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二)各縣(市)必須在核定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特崗教師。招聘要結合當地實際需求,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保持合理的性別比例,加強體音美、外語、信息技術等緊缺薄弱學科教師的補充。
(三)嚴格按照“特崗計劃”教師崗位設置要求招聘教師,不得將特崗教師安排在非鄉鎮及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村小、教學點)、幼兒園,或非教師崗位。重點向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配建學校傾斜,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村小、教學點的教師補充需求充分予以滿足,可根據需要提高村小、教學點的特崗教師招聘比例。“碩師計劃”畢業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初中。
(四)“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特崗教師納入當地教師隊伍管理。
三、招聘條件
招聘按下列程序統一實施:(1)公布需求;(2)網上報名;(3)資格審查;(4)考試;(5)體檢;(6)擬聘人選;(7)崗前培訓;(8)簽訂合同;(9)上崗任教。
(一)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1. 以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即報考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須取得初中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應往屆畢業生為主,特殊情況可適當招聘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專科應往屆畢業生。
以上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須一致或相近(參照教育部公布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2. 對已取得2019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免推資格的30名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由省教育廳統籌考慮,根據研究生入學面試成績、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薦到今年實施“特崗計劃”的國貧縣,“碩師計劃”指標包含在實施縣的國家“特崗計劃”初中崗位指標中。
(二)縣“特崗計劃”招聘對象和條件
縣“特崗計劃”用于招聘幼兒園教師。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報名人員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1. 以高等師范院校(含師范類專科)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為主,可招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應往屆畢業生(含省教育廳同意開設學前教育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音樂、舞蹈、美術、藝術及相關專業的應往屆本、專科畢業生(相關專業是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中本科是同一學科門類別,專科是同一學科大類的專業)。
國家“特崗計劃”面向全國招聘,縣“特崗計劃”第一階段面向全國招聘、第二階段只招聘貴州省戶籍考生。在編教師(含2016、2017、2018年招聘錄用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和本縣(市)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資金安排
(一)國家“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縣級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縣“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二)國家“特崗計劃”由中央財政下達專項資金,按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與縣級財政據實結算。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特崗計劃”人均年工資性支出補助標準的,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如有結余,結余部分暫存縣財政。“特崗計劃”專項資金首先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后,可用于解決其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包括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和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特崗教師服務期內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同等條件下享受與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
(三)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本次特崗教師招聘、入職前的師德教育與教學培訓工作等。實施“特崗計劃”的縣級有關部門,要落實好周轉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實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五、政策保障
(一)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要求,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縣級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與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各縣(市)教育部門在三年服務期滿后,要及時匯總連續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情況報當地編制、人社部門。各縣(市)編制、人社部門收到材料后,要依規定及時做好相關人事人才管理服務工作。對重新擇業的,各縣(市)要為其辦理戶口遷移等事項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二)取得2019年“碩師計劃”研究生免推資格的30名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三年服務期等同于“特崗計劃”三年服務期,其服務期內管理模式與特崗教師一致。三年服務期滿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可按“特崗計劃”政策辦理接轉手續,并根據相關政策按公辦教師帶薪脫產一年到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畢業后回原接收縣工作;三年服務期滿連續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即不辦理“特崗計劃”接轉手續),在貴州師范大學攻讀教育碩士學位期間,不能享受公辦教師帶薪學習的相關待遇,畢業后“特崗計劃”實施縣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擇業。
六、有關要求
(一)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行政部門與特崗教師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三年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進行跟蹤、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要準確掌握特崗教師的基本信息,加強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的動態管理。及時補充、更新“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中特崗教師信息,要做好在崗特崗教師的數據統計、教師服務證書發放和管理工作。
(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特崗計劃”的成果和特崗教師的先進事跡。深入挖掘特崗教師中的優秀典型,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宣傳特崗教師志存高遠、扎根農村的奉獻精神和感人事跡。加強對“特崗計劃”在提升農村義務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方面發揮作用和取得成果的總結和宣傳,努力營造實施特崗計劃的良好工作氛圍。
(四)各縣(市)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崗教師,要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要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
(五)特崗教師的戶口及檔案須遷到工作所在縣(市)有關部門。
(六)各縣(市)有關部門要加強特崗教師保障政策落實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特崗計劃”實施管理不到位、招聘計劃完成不好、特崗教師待遇保障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要積極協調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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