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貴州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考生入場,除相關證件和書寫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考生領到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無效。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30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規定的位置答題,答題不能超出密封線。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同一份試卷要求同一種類型、同一顏色字跡的筆答題。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 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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