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務員考試招錄現場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等),4張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四項目人員”須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或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3)“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和職位要求的畢業學歷(學位)證書。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優秀村(社區)干部須提供所屬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滿3周年及同意報考證明。
2021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若故意隱瞞真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您好!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