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2021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4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甕安縣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021年甕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21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21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人員;
4、甕安戶籍或在甕安服役的部隊退役士兵和服現役駐甕安部隊隨軍家屬;
5、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甕安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甕安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6、甕安縣轄區內任職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村(居、社區)委會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主任、副主任、文書(以下簡稱“村(社區)干部”);
7、生源地為甕安縣的專科層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畢業生。
8、甕安縣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效,加快鄉村振興步伐,推動農業農村實現大發展工作所需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定向招聘“四項目”的崗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甕安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服務期滿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限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甕安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
7、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的崗位,限在甕安縣轄區內任職滿3年及以上且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仍在崗的“村(社區)干部”報考;
8、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7〕27號)精神,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在滿足其它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分別對應報考學歷條件為大專、本科的不限專業崗位;
9、招聘崗位要求為“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
(1)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2021年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生離校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19年、2020年畢業生;
(3)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所屬學歷認證范圍的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的,至2021年4月23日前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生;
(4)2019年及以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且參加項目前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西部計劃項目志愿者;
(5)2019年及以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參加計劃前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三支一扶”人員;
10、具備相應資格證。包括以下兩類人員:
(1)已取得相應學科類別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段、學科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即報考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須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高中崗位須取得高級中學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報考中職崗位須取得中職或高級中學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
(2)報考衛健系列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要求的崗位,2017年及以前畢業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考生,若未取得相應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聘用滿三年(含試用期)后仍未取得相應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招聘崗位有具體專業要求的,必須專業相符,專業涉及更名或整合的,按照教育部2012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及2018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對照表執行;學歷、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專業不受方向限制;
12、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甕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3、截止2021年10月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4、截止2021年 8月31日仍未滿服務年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或服現役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9、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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