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泉考區)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示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為《簡章》)的有關規定,經福泉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2017年7月18日會議研究決定,現將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泉考區)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從2017年7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止,如對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來人或來電向福泉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逾期將不予受理。
一、各個科目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
“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
1.公共基礎知識:60分;
2.教育基礎知識:60分;
3.醫學基礎知識:60分。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7月25日至7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遞補時間: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復審地點: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1602室)。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各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資格復審必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的規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經復審合格人員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
2.考生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面試資格,空缺名額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福泉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發布遞補信息公告。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復審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短信記錄備查。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資格復審應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按以下要求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能證明符合職位條件的證明、證件。
1、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四項目人員”須持“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證明上須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6、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區)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8、駐黔南部隊隨軍家屬需提供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隨軍證明材料;
9、“村兩委人員”須提供經縣(市)組織、民政部門確認任滿1屆的相關證明;
10、中共黨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
11、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12、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事宜
1.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提前作好面試準備。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近期另行公告。
2.福泉考區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
“福泉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fuquan.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
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科
0854-2220185
附件:福泉考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福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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