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筆試成績公示已經結束。根據《印江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實施方案》的規定,現將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23年11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復審地點:報考龍津街道職位(01、02)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在龍津街道辦事處四樓會議室;報考峨嶺街道職位(03、04)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在峨嶺街道辦事處三樓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一)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
1.畢業證書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或職業資格證等),并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資格復審時還未獲得畢業證書的2023屆畢業生須提交《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是否準予畢業、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以上材料所有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均須提供)
2.退役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服務地縣級(“引導辦”、團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連續1年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街道出具的書面證明原件。
5.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部門表彰的人員需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報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遺失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期間,登陸http://pta.bjpass.com/site/BvYJzy自行打印。
(二)本次資格審查按照招考單位負責原則進行,報考龍津街道職位(01、02)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由龍津街道負責;報考峨嶺街道職位(03、04)考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由峨嶺街道負責。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由印江縣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通知參加遞補復審考生,不再另發遞補復審公告,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復審的復審遞補人員,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不再聯系下一人復審。
報考印江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必須書面簽署《印江自治縣社區工作者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2023屆畢業生還須簽署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
(三)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審查相關公告,如因資格復審人員(含遞補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除提交復審考生應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復審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過程始終。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或條件,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聘用)資格。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自覺接受同級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咨詢電話:0856-6222143(印江縣委組織部)
0856-6231050(印江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6-6224459(印江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附件1:印江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印江縣城市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原文標題:印江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31_8289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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